创建时间:2012年8月18日 | 最近修订日期: 2019年1月18日

联合健身®云平台软件技术服务高级协议(协议版本:v4.6

甲  方

实体名称:武汉散丝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420100000145875

 

乙  方:联合健身云平台的用户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软件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服务内容

乙方同意购买联合健身®在线预约管理系统(软件简称:“联合健身云平台”,软件著作权证书号:软著登字第0620168号,登记号:2013SR114406)服务。

联合健身®云平台软件技术服务条款:

1.      乙方使用联合健身®云平台服务须遵守甲方的服务条款。

2.      乙方应当合法使用联合健身®云平台服务,不得利用联合健身®云平台服务进行侵权违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该软件产品的使用许可,并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费用。

3.      联合健身®云平台服务不允许乙方私下以任何有偿或无偿的形式进行转让。

4.      甲方保留对产品功能、价格、使用方式等调整的权利。

5.      乙方所使用的乙方账号到期未及时续费,甲方将收回乙方账号使用权,乙方账号内的资源无法继续使用,同时,甲方对已收回的乙方账号内的数据限期保留180天,超过180天未续费的乙方数据将自动清空并无法恢复。

6.      乙方在使用联合健身®云平台服务过程中与其客户发生的一切纠纷和进一步导致的经济、法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7.      甲方保障本系统在协议期限内99.95%的时间内稳定运行,即便如此,乙方仍必须做好数据的备档工作,乙方每日必须汇总当日重要业务数据,并留存纸质或电子副本保存在本地电脑中,为灾难后恢复数据提供必要的凭证。

8.      乙方必须做好系统意外灾难情况下的应急处理预案,以保证在系统意外暂停服务期间,仍能临时脱离本系统正常运营

第二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参照本技术服务协议及服务条款,向乙方进行解释说明。

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及款项后,保证在3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开通帐号,如不能如期开通,应全额退回乙方费用。

3.      乙方账号开通后,甲方应立即为乙方提供服务,并在服务期内提供互联网在线技术支持、热线电话支持、远程培训等服务,服务时间为:除周六和周日、以及国定节假日之外的工作日的9:0018:00

4.      售后技术支持电话:02787745360 - 1#,投诉电话:(02787745360 - 4#

5.      自签订本服务协议当日24时开始七日内,乙方可以向甲方书面申请退款,超过7日不予退款。

第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同意并接受本软件技术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中包含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内容,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服务。

2.      乙方须在协议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协议中规定的服务费用,如乙方未能按时付款,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提供协议中规定的服务,并取回客户存联。

3.      协议上的乙方账号以联合健身®云平台系统分配为准,乙方应对乙方账号信息和密码保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密码泄露或被盗用,甲方不承担责任。

4.      乙方使用的乙方名称,必须与提供的营业执照或公司证明的名称一致,或存在合理相关性。

5.      乙方修改联合健身®云平台中的企业全称或简称,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变更通知书或证明。

第四条:保密义务

一方必须对因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自另一方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在未事先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应保管好相关账号及密码,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数据泄密、账号被盗等情况,所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应严格保守乙方的存储数据,不得将乙方存储于服务器中的商业秘密数据转售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执行。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适用法律与争议之解决

本协议签署后,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而产生之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将有关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七条:其他

1.      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先前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

2.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3.      其他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八条:免责条件

因电信部门检修,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造成本协议履行中断,双方互不承担责任。